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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所政法高校问诊法治人才培养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8/13    来源:求是理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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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全国政法大学“立格联盟”第六届高峰论坛在京举行。近80名法学教育专家聚集一堂。在两天的时间里,“立格联盟”成员———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甘肃政法学院,和观察员单位山东政法学院、上海政法学院的相关负责人共同研讨了法治人才培养现状、培养标准、培养路径、课程教学改革等问题。
  培养机制已显滞后
  当前,我国有700多所高校开设了法学本科专业,在这些高校的法学教育工作中存在哪些突出问题?研讨会上,多位高校负责人发表了独到的见解。
  “目前中国法学教育存在着四个倾向:重学科轻实践,重学术轻应用,重知识轻训练,重理论轻案例。”西南政法大学校长付子堂肯定了法学教育多年来取得的成绩,同时也指出了问题。
  华东政法大学校长叶青坦言,粗放式发展的法学教育已经被贴上“就业难,产销不对路”的标签。法学教育与社会需求脱节、法律人才呈现结构性过剩、高端人才匮乏是不争的事实,因此有必要重新审视人才培养目标定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杨灿明认为,现有培养机制已不能满足法治人才培养的新要求。主要表现在:其一,追求数量忽视质量。目前我国法学毕业生规模庞大,但质量不高,培养方式粗放而不精致,存在批量化、空泛化的培养模式,对个体的关注和针对性培养不足,导致社会对高档法治人才的需要得不到满足。其二,毕业生的法律素养与现实需要不匹配。现今法学院的培养模式,多为课堂概念式讲解分析,关注理论构建而缺乏对学生法治信仰、法治思维、实务技能等方面的培养。其三,人才复合程度不够。复合型人才是知识、文化素养、行为品质等方面的复合,应具有独立人格、法律信念、人文关怀和社会关怀、专业知识等,而如今的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无法满足这些要求。
  法治人才培养应否统一标准
  该以怎样的标准来培养当前社会急需的法治人才?
  中国政法大学党委书记石亚军表示,“立格联盟”应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法治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出的要求,创新法学教材、建立智库、构建优质法学教育共享平台。
  “没有统一的人才培养标准,就没有可控的培养过程,就不能从根本上将为谁培养、如何培养等转化为看得见、摸得着、可预期的教学规范和人才培养方案。”付子堂表示,目前缺乏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法治人才培养标准,也缺乏规范的法治人才培养监控体系。许多法学院校尚未建立完整、长期的法治人才培养结果和社会需求的数据库,对学生在校所学与社会需求是否相匹配无法获知,违反了法治人才培养的规律。西南政法大学准备联合相关部门成立法学专业人才培养与评价协同创新中心,旨在促进法治人才培养和职业发展的深度衔接。
  甘肃政法学院校长李玉基提出,法治人才培养目标应该以正规化为前提,即培养过程、传授的法律知识、人才遴选程序都要正规、规范。哪些能力、哪些知识需要培养,应有统一的标准,人才培养应有统一的体制与机制。
  叶青认为,法学教育应走职业化的道路,加强通识教育、与社会需求对接的职业教育,培养高端应用型法律人才,应该是未来法学教育的主要方向。
  探索与实务接轨的培养路径
  与会者一致认为,法治人才培养中,高校应注重与司法实务部门合作开展实践教学活动。
  在付子堂看来,司法实务部门是法治人才培养的主体之一,是进行法学教育的共同体,而非仅仅提供实践平台。建议在制度设计层面增加实务部门对实践教学的制度支持,比如专项财政投入与学校实践经费共同构成对实践教学的保障。应积极促进高校和实务部门的人才交流。高校与实务部门需协同创新寻找新的合作平台。
  李玉基持相似观点。他认为,应立足国内,强调“学校十法律实务部门十政府部门”联合培养人才的改革,使人才培养模式多样化。在培养中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课堂与现场相结合,学校与职场相结合。
  付子堂则建议提高现有的高校法学实践实训时间、效率。在拓展与实务部门合作的同时,也注重拓展校内实训,如建立校内庭审直播系统、发挥法律诊所作用等。
  政法高校课程教学该如何改革
  无论法治人才培养的目标、路径如何,法治人才培养都离不开以政法高校为主导的教学活动。对政法高校课程教学改革,与会者纷纷献计献策。
  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建议“立格联盟”建立干部、教师、学生交流制度。杨灿明建议建立具有学科特色的竞赛项目和科研项目体系,包括模拟接待当事人、模拟法庭、学术论文、法律文书写作等比赛;精心编写高水平的国家统一的法律类专业核心教材;改革课堂教学考试制度,从偏重名词解释、简答论述的考试方式向侧重案例分析、法治思维的运用型转变;创新开展旨在关注人的尊严和人格完善,培养人文精神的博雅教育,提高法治人才综合素质;以权威期刊发表论文量为主要依据存在一定片面性,要改进教师评价机制。
  叶青认为,师资配备来源应多元化,可聘请实务部门专家以特聘教授或导师的形式参与教学;要构建以法律技能培养为核心的课程体系,加大实验实训课程比例,适当引入通识教育,引进国外优质在线课程,为学生个性化发展提供空间;注重培养学生创新、创意能力,强调学生的参与和体验。
  叶青还表示,法学教育可以与司法考试实现良性互动:把司法考试作为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教育的桥梁,并且以法律思维作为两者互动的衔接点;根据司法考试要求,增加与其相关的教学内容,突出实践课程和法律职业道德课程比例,增加法学教育课程与社会实践问题的关联性。
  山东政法学院校长吕涛表示,要实现由教师主导到教师引导的转变,由学生被动学习到主动学习的转变,由知识传授到能力培养的转变。要加强线上自学和线下教学的联动,加强教学活动和学生活动的联动,加强校内教学和校外实践的联动。
  “大学不仅仅是传授知识,更多的是一种创新能力的培养。”上海政法学院校长周仲飞介绍,该校对课程体系进行了改革,大学第一到第三学期是通识教育阶段,第四到第六学期根据学生不同的职业导向设计不同的课程;允许学生在二、三年级跨专业选课、转专业;实施导师制,新生进来有学业导师,学生在二、三、四年级可根据兴趣选择科研和学术提升导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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